當兩個十五歲的少年,可以為了錢策謀殺人; 當一個十七歲少年可以為了搶女友,丟擲汽油彈讓人毀容,砍斷對方父親的手筋 真的不禁要問,生命在人們的眼中到底是什麼? 這麼不值一哂,可以這樣玩弄 是這個社會病了,教育的父母病了,還是連應該純真的小孩也病了? 如果野蠻的行徑卻沒有應當的制裁 那法律就如同在地上任人踐踏 公平正義永遠只是口號 守法的、善良的、安分的角色卻永遠是暴力下的第一犧牲者 這樣的法紀要如何讓人心服 混亂始於暴力 而和平也是始於暴力 因為只有更強大、更具威脅性的力量,才使人恐懼,才使人安分守己 就如同法律,也是一種隱藏在人們背後的暴力 透過這股力量,才能嚇阻一部分的醜陋人性,保障遵照約定的人們應有的公平 當你具備強大的力量,的確沒有人能約束你該做什麼,不該做什麼 但你也該明白,有些事情只有你,只有具備足夠能力的人才做的到,其他人或許想做也無法完成 力量究竟應該用在什麼地方,應好好思考 讓人尊敬,還是讓人唾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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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leaboy Jao

翻滾吧!克林男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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